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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民生工程及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分解及实施情况表
发布时间: 2017-09-20 【字体: 来源:市林业局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项目内容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实施主体 各县(区)人民政府
目标数 全市 市本级 市中区 东兴区 经开区 资中县 威远县 隆昌县
31.74 0 2.6 4.5 0 12.04 6.6 6
受益主体 退耕农户
实施内容及规模 对全市31.74万亩退耕还林实施常年性管护,巩固成果,确保总面积不减。2017年度,对31.74万亩当中未到补助期限的20.7075万亩退耕还林,经县级检查验收合格后,兑现国家补助资金2588.45万元。
实施程序 层层分解下达巩固成果规模及国家资金补助计划,各级政府组织,退耕农户实施。
资金政策 在补助期限内,中央按每亩每年125元的标准,补助退耕农户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资金(20.7075万亩*125元/亩=2588.45万元)。
验收办法及标准 按照《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办法》,经县级自查验收,达标合格后兑现补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