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首页

 

内江市东兴区农林局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发布时间: 2018-01-18 【字体: 来源:市林业局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内江市东兴区农林局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为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内江市东兴区农林局制订并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一是加强法律援助制度的学习及宣传力度。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工作集中学习、培训班,提高开展法律援助的共同做水平。重点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办公室、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在做好常规性宣传的同时,利用重要节日及 “12.4”法律宣传日进行集中宣传和咨询。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和《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确定的民事、行政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并逐步将农林产品质量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通过印发和宣传农林产品质量安全材料和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在全区大量开展宣传活动。

  

  (东兴区农林局: 浦永庆、王桢)